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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2日 #

停止更新

在中华部落阁开博多年,结识了很多好友,这里界面简单,也不像门户博客那样嘈杂,好好经营多好!可惜不知何故,其服务现在很不稳定,开开停停,好多功能也无法使用,如备份,翻页,相册,搜索等,只好忍痛割爱,此处博客将停止更新,请大家更换链接至我在网易的博客: http://berlinfang.blog.163.com

或豆瓣地址:

http://www.douban.com/people/berlinf/

感谢mblogger这么年来提供的空间和服务!

21:49 | 评论 (35)

2009年7月17日 #

《布鲁克林一棵树》书评

布鲁克林有个女孩 by 苏七七

《布鲁克林有棵树》让人联想到《绿山墙的安妮》,都是非常好读的女孩成长小说(coming-of-age novels),不同的是,安妮的成长环境更田园,故事也更有童趣,而布鲁克林的弗兰西,她成长的环境更现实,更艰难,而更让人产生生活上的共鸣感。
20世纪初的布鲁克林,还是新移民居住的贫穷街区,布鲁克林和弟弟尼雷在街上捡垃圾来换取零用钱,他们的父亲是个伴唱侍者加酒鬼,母亲是个清洁工。生活艰难极了——艰难到不时有断顿的危险。断顿的时候,他们就只好假装自己漂流到了冰山,等待着救援。生活的希望在哪里呢?在于亲人与宗教,在于勤勉与希望,似乎人人都能来这么一句:“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对一百年前的第一代与第二代移民,美国梦还是崭崭新的,就像是一枚镀上了金粉的镍币。小弗兰西像简爱一样貌不惊人——似乎每一个有尊严有抱负的小姑娘都必须得貌不惊人,但她继承了母亲的坚强,能担负起自己的梦想,又能欣赏与理解父亲的才华与软弱,她的性格是很明亮的,但对世界昏暗不明的那一面有接受力。

小说是由一连串的小故事串起来的,笔调非常亲切,像是坐着一条小船,随着一条岁月的河流向上游划去。艰难时世里对物质的郑重态度很能让人追怀往事:在小时候生活着小县城里,可不是孩子们们还在街上捡桃核,然后用石块把桃核敲开,把桃仁存起来——存到几十棵,然后可以卖给药材店。而锡制的牙膏皮也是不乱扔的,隔些日子听到收破烂的老头子的梆子声时,会连着破的塑料凉鞋一起向他换“叮当糖”:他有一大块糖,用小锤子敲下一小块给你。——贫穷里头的美好很难一言而尽,因为里头混杂着劳动,期待,珍惜与享乐。因此不是那种唾手可得的享乐能比较的,也许,这就是弗兰西和尼雷看着他们的将在富裕环境里成长起来小妹妹,会说“可怜的劳瑞”吧。

发展得太快,物质太丰裕,会让人失去了对物质的感受力与对精神的敬畏心。经济危机也未必是绝对的坏事,至少在这个时候,读者们又重头去找来了《蟹工船》、《愤怒的葡萄》与《布鲁克林有棵树》,但这本书不左派,没有对资产阶级的经济与社会结构提出任何质疑,它是一本励志读物,教人怎样学习,怎样发展天赋的才能,也获得更好的生活。就这样来说,《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一本经验之谈,一开始甚至要担心它会不会比较教条,但读下去后,这些从生活中来的活泼生动的感受与经验产生了一种动人的力量,它的催人向上是自然而然的。

在书中有一些写得非常可爱的段落,比如妈妈给了弗兰西一毛钱,让她去买后腿肉,十岁的弗兰西,得步步为营,才能让屠夫先从后腿割下一小块肉(而不是给她现成的不知道哪里的碎肉),再帮她把肉打成碎肉,再帮她把一小块洋葱也剁进去,最后还“一口气说出来”:“还要一块板油一起炒。”切肉这一曲写得一波三折,暴躁而又善良的屠夫满足了弗兰西所有的要求,但得这个小女孩能够有情有理地一步步提出要求——生活是最锻炼人的。要帮妈妈买好肉,小弗兰西必须得做到又勇敢,又有计划。在她划着小船向上游进发时,她知道教育是最重要的,同时也知道,教育远远不止于来自学校,来自书本。书本能教一个人的比学校多,而生活能教一个人的又比书本多。

学习,并在学习中成为一个人格完善的人,是《布鲁克林有棵树》能够带给读者的故事与启发。除此之外,这本书写出了一个非常美的布鲁克林——虽然它那么贫困,写出一群非常好的亲人——虽然他们大都没受过好的教育,作者对布鲁克林与亲人所怀着的这种柔情,以及她朴素活泼的文风,都让阅读是件很愉快的事。花一天半时间读完这本书后,我也觉得,养一个孩子,种一棵树,写一本书,真的是很好的人生啊。

那些逝去的与留下来的 by Onceaday

近来,在豆瓣上最热门的电影是《变形金刚》。其实,何止是豆瓣呢。整个网络上,它的影子到处可见。在这如潮的观影人群中,七八十年代生人想必是绝对主力吧。真的要去找理由吗?重温童年的记忆在随着成长已变得淡漠的心中竟变得如此灼热,理由,已经是那本能反应之外无足轻重的东西了。于是,有了它破纪录的票房,有了铺天盖地的影评,里面满是美好过去不得重温而生的失望与落寞,还有用那成人世界里的思想展开的诸种解读——对于童年来说,这又是怎样的复杂与悲凉。只是,逝去的总归逝去了,留下的只有无奈。

还好,现在我们还有《布鲁克林有棵树》。《变形金刚》只是借了一个童年的壳来讲述成年的故事,夹杂着生硬而陌生的东西,但这本书却给我们重现了一个完整而美好的童年。在成人世界里混得久了,童年似乎变得遥不可及了,那时曾让自己心神俱醉、以为永不会忘记的事情与事物在现在的忙忙碌碌中也逐渐暗淡下去,变成了心底最偏僻角落那淡淡的影子,许久都不会再去触动。可是,时间固然一去不复返,但那些烙印又怎会平复如初呢?它们只是在那里,等待着,在不经意间浮上来,让你的心为之跃动。就像这本书,不期而遇地撩动我的心弦。看着弗兰西在童年的世界里一步一步走过,做着那些天马行空的梦,经历那些简单的喜、辛酸的悲,品味着成长的百味,我想你或许会感到似曾相识,在这个小小的人儿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作者的童年早已远去,留下的这样一本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幸,让我们可以重温自己的过去,看看那逝去的童年给我们留下了些什么。从弗兰西那坚强的成长经历中,我们定会发现,记忆,并不是唯一。

说两句闲话。多年以前,无意之中曾读过曹文轩的一部《红瓦》,颇为喜欢。成年之后,本以为不会再去回头读此类书,未曾想到,这本喜欢的书仍是曹先生作序推荐,不由心生感慨。

另,译者文笔很好,亦是一大看点。

普通而顽强的天堂树 by pplife


这棵树的英文名字是tree of heaven(天堂树)。小说开头,布鲁克林穷人区的小女孩儿弗兰西?诺兰坐在太平梯口,旁边放着她用和弟弟一起捡破烂挣的毛票买来的一份难得“奢侈”的糖果,津津有味地翻阅一本借来的书,树叶在她旁边莎娑作响,我被一个追求梦想的小女孩儿在物质艰辛的生活中自得其乐、主动创造精神享受的单纯宁静打动了,特地在网上搜寻,想要看看这是怎么一株美丽、给人希望的树。

看到译后记时我才知道,拥有这么美丽名字的原来是棵臭椿树。那么平凡的树,像生活在穷人区的各色人们,大多是第一二代移民(像弗兰西这样的第三代移民在小区学校里是很少的):有靠教授钢琴换取微薄收入和食物的老处女姐妹、有靠勾男人养家糊口的俗艳女人、有卖酱菜的怒气冲冲的犹太人、有开洗衣房的神秘的中国人……这棵树被砍倒了,却又从伤疤上发了新芽成长起来,那么顽强,像和诺兰一家处境相似的,在杂乱的生活里努力支撑生计、找乐子的人们。

这本小说带有强烈的自传励志色彩,讲述一个爱幻想爱写字的贫苦女孩儿是如何成长为一名作家的(这个作家,应该就是作者的化身)。尽管生活辛酸,小区的孩子们每天去捡垃圾,受人嘲笑,为了补给寒薄的家庭,并给自己挣两块劣质的糖果,竭力操持家用的妈妈每天骂醉鬼父亲,学校老师瞧不起穷孩子,可贫穷里有希望和想象可做安慰,孩子们幻想能在便宜店抽到一次奖,家里没有足够的食物时,他们就想象是在探险,而救援队很快就会来了。孩子们的想象得益于母亲凯蒂的教育 ——自从目不识丁却虔诚守教的外祖母把读书识字的重要性灌输给女儿——凯蒂便坚持每天给孩子们读一页《圣经》和莎士比亚,还给人作工让孩子们和自己能学上钢琴。弗兰西从小就将读书和上学看做奇妙的享受。对比现在优越生活中厌学的孩子们,这是多么的幸福。无怪乎最后弗兰西和弟弟觉得将要在生活无忧的环境中长大的小妹可怜,因为没有经历失去和匮乏,就不会懂得感恩和珍惜,不会感受到有限的所得是多么美好和珍贵。如今处于经济萧条期的人们,也许更容易体会这种感觉,并以此为慰藉。

弗兰西就像一棵天堂树那样,顽强的成长起来。虽然生活贫穷,但在孩子的眼里仍是丰富的;虽然妈妈总偏爱弟弟,在爸妈对孩子都很照顾,家庭仍然是温馨的;甚至有猥亵和罪恶,收破烂的人喜欢捏女孩子,弗兰西还差点被虐童犯害了,但是有家人的保护和荫庇;虽然父亲病故剥夺了家庭的一部分温暖和收入来源,但母亲孩子仍然坚强冷静的生活下去;虽然战争让一度好转的家计又开始脆弱不堪,但亲人的接济、孩子们的努力,生活仍撑了下来;虽然一度没钱上学,但弗兰西学会了打工挣钱的同时自学;虽然遇人不淑,感情受伤,弗兰西遗憾的却不是失去男友,而是当初没给自己机会狂热投入一回……长大后的弗兰西终于要离开小区,她看到天堂树旁太平梯上又坐着一个读书的小女孩儿,另一个“弗兰西”……

这是我最近看到的最好的小说。这是个充满了廉价食物、破房子、脏衣服、酸菜味的关于贫旧布鲁克林小区的现实小说,这也是一个充满想象、幽默、温情、歌谣的关于具有独一无二魅力的布鲁克林小区的浪漫小说。这是一本教你为生活坚持、奋斗,却也不要忽略情趣和内心的小说,这是一份又饱腹又美味的水果玉米浓汤,

母亲的智慧和梦想 by 懒懒

一本好书,犹如一坛老酒,时间愈久愈醇香。《布鲁克林有棵树》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它在美国常销六十多年,并被纽约公共图书馆选为“世纪之书”。

故事发生在一战前的布鲁克林,围绕着诺兰一家的生活点滴而展开。布鲁克林曾被视为混乱、肮脏、罪恶的原住地。这里聚居了到美国寻求梦想和自由的各国移民。然而,很多人不久便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这里并没有白得的面包。生活依然艰辛,人们在肮脏和污浊中取乐。

凯蒂?诺兰不甘心这一潭死水般的生活。“我的孩子必须超脱这些。”她暗自对自己发誓。尽管生活捉襟见肘,她不得不为了省下一分钱与商贩们讨价还价,不得不用发霉的面包煮饭,不得不为了生计在怀孕的时候坚持做清洁工,但是她却坚持每晚为孩子们朗读《圣经》和《莎士比亚》,坚持送他们上学读书。她信心满满,自己的孩子一定是诺兰家最先拿到毕业证书的人。不管生活多么艰难,让孩子受教育的决心从来没有动摇过。弗兰西大概也是感受到了妈妈这份执著的信念了吧。她那样如饥似渴的阅读,还计划把图书馆的书编号从A读到Z,不能不说是深受母亲的影响。

当生活所迫,家里只能有一个孩子念高中的时候,凯蒂选择了让弗兰西辍学。凯蒂是偏爱儿子的,但这并非她做出这样选择的全部原因。她知道如果不逼儿子,儿子就永远都不会去上学,可弗兰西不一样,她总会想到办法的。女儿骨子里是跟她一样的,她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梦想,她会抓住改变命运的机会,让生命变得更加高贵。

弗兰西做工赚取的每一笔钱,凯蒂都会留出一部分以女儿的名义存起来。生活稍微好一些的时候,她又开始鼓励女儿读书了……

是的,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也是一本关于信念的书。你可以读出小女孩弗兰西的纯真和梦想;你可以读出凯蒂?诺兰尊严和坚强。你可以读出更多。

以上评论选自此书的豆瓣地址

21:41 | 评论 (10)

2009年7月16日 #

长脚的书

在National Harbor的码头散步,走到尽头,走到一瞭望镜边上,本欲拿起来看对岸,却看到边上有本书。拿起来一看,上写的是此书并非遗失,而是有意放在这里,是让人看了,去bookcrossing网站登记一下,然后继续丢在某个地方,让人接着去看。拿起来翻了一下,觉得可能最近不会有时间去看,也不是我感兴趣的类别,所以就丢在那里没有拿。

回来后,上bookcrossing网站一看,吃了一惊,发现全世界的“bookcrosser” (传书人)到目前为止,有786,177个,遍布130个国家。这群人有的是将自己看过的很喜欢的书拿出来让它“走动”,有的是将自己不需要的书拿出来,反正卖也卖不了几个钱,就让其参加这传书活动,让其发挥余热。这群传书人事实上还得赔点小钱,因为成为会员,你还得买他的标签,贴到你愿意传阅的书上,让人知道它属于该活动。

传书俱乐部的书友把书放出去之后,可通过编号,通过网站追踪,了解书到了什么地方,被谁在读,这是一个有点原始的理念嫁接了现代技术的一种奇特活动。目前来说,参与者多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放出的书有11868本,英国6545本,德国5889本,然后是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有人在中国放出了三本书,一本在黑龙江,两本在上海,仅此而已。该活动是2001年3月由Ron Hornbaker夫妇创办,他是受到了美国货币(根据序列号登记)的走向活动的启发(wheresgeorge.com)。这个活动记录一块钱的走向,如被谁使用,买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后来该网站还办过展览。在雪城大学展出的时候,我还去看过。展览展出这一块钱颇为复杂的“生平”。这是一个很开眼界,也颇有趣味性的活动。

为什么美国经常会有这种活动,而且更古怪的是,人们贴钱还会参加呢?因为这种活动调动了人们心灵深处的一些利他主义的情怀,再说传书给人看,自己所付的代价也不是太大,顶多是花钱买个标签发出去。甚至连邮费都不用,直接放在外面一个人们容易看到的地方,一个个传就是了。一本好书,如果真正改变了你,让你觉得值得和其它人分享,那么就应该想方设法让其传播下去。读的人多了,这个社会会变好的。美国的好多旅馆里都有圣经,据说是故意让人“顺手牵羊”走的。因为放圣经的人,不怕你去读。有一些人读了,变成了基督徒,后来又买回圣经,继续放在旅馆里。

更为关键的是,根据Seth Godin的说法,如今社会的在走向“部落化”,一些让人感到意外的社会现象,未必是一个人缔造了一个利润的模式,而是缔造了一个“部落”,这些部落有其特定的文化,有着自己的归属感。去Bookcrossing的网站,就发现这是一个庞大的“部落”,有这么一群人,被共同的爱好带到了一起来。这种活动,我没有看到过广告,所以到今天才偶尔发现。它基本上是通过口碑传播。Seth说这类活动有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美国有个人早晨起床后,和我一样,经常穿两只不一样的袜子,突发奇想,开了个商店,专门卖这种不搭配的袜子给女孩子穿。可想而知,小女孩买了这种袜子,下课的时候会跟同学说:“瞧,看到我的袜子没有?”青少年都处在喜欢标新立异的阶段,看到同学的袜子这么酷,回去也跟妈妈说:“妈,我要买Little Mismatch的袜子”,于是一传十,十传百,这商店居然做到了4个亿的产值,而且没有广告。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商店成功地缔造了一个“部落”。

但是各国情况不同,我不知道这种活动如果在中国开展的话,效果如何?不过我总认为,真正的读书人一定是喜欢分享所读之书的人,而不是一个津津乐道于自己藏书的人。我想试验一下,等我能拿到我自己的译作《布鲁克林一棵树》的时候,我会拿出来一两本,让其走动起来。

12:13 | 评论 (15)

2009年7月15日 #

National Harbor黄昏

这几天在华盛顿附近的National Harbor开会,这里的黄昏很漂亮:

National Harbor的黄昏

黄昏时放的露天电影

12:34 | 评论 (7)

2009年7月14日 #

笨贼

以前在西弗吉尼亚和肯塔基,隔三岔五就会看到一些抢劫的信息,主要是由于经济不好,一些新手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了,结果做事很不专业。比如西弗吉尼亚有个窃贼拿个订书机去加油站商店抢劫,店主的困惑多过恐惧,不知道这人拿订书机对着自己是要干嘛?是要“射出订书钉”来伤人呢?还是要用订书机砸他呢?

还有个劫匪更绝,他并不用丝袜蒙面,而是用胶带将自己一层层绑起来,到了商店,已经汗如雨下。还没来得及抢,就被店主抄起一网球拍拍晕了。

今天看到俄克拉荷马一个更荒唐的例子,有个劫匪,瞅准一户人家好久,跑去之后,大汗淋漓地把人家电视机搬走,还有主人家的网球鞋,结果把自己的手机拉下了。这样下来,警察不但可以知道他穿多大的鞋子,还可以直接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因为手机上还有他自己的照片。

10:43 | 评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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